留学,出国留学,study abroad.
 
首 页 | 国内资讯 | 国外资讯 | 政策法规 | 留学资格 | 留学考试 | 资料准备 | 奖学金介绍 | 签证百科 | 美洲院校 | 澳洲院校 | 欧洲院校
亚洲院校 | 名校推荐 | 留学申请 | 留学机构 | 热门专业 | MBA专题 | 护照办理 | 行前必读 | 回国创业 | 外汇常识 | 物品携带 | 乘机备忘
出境入境 | 留学故事 | 异国风情 | 医疗保险 | 移民快报 | 住宿手册 | 口述实录 | 生活风尚 | 金融服务 | 就业服务 | 驾车买车 | 经济资助
 
 
 
     当前位置:首页>>签证百科>>正文
 

签证种类 ——德国

文章出处:学生大   发布时间:2005-10-11
旅游签证(Touristenvisum)

来德国玩玩或是只要上一期的语言班(三个月内),可以用旅游签证。
旅游签证不能在德国改成学生签证!!

申请者签证(Studienbewerbervisum)

在还没有入学许可之前,可以先报名语言班,然后用这种签证先来德国。到德国入学之后,就可以拿到学生签证。不要忘记办迁入!

学生签证(Studentenvisum)

入学之后就可以拿到学生签证,又称居留准许(Aufenthaltsbewilligung)。
在德国到达一个城市之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户政事务所的外事局办理迁入!
签证期限通常是一年,好命的话可以拿到二年。

通知义务(Meldepflicht)

外国人在德国有下列事项时,一定要通知外事局

○ 搬家
  在刚到德国时要去办Anmeldung(迁入)
  之后如果在同一城市搬家,则还要去办一次户藉变更(Ummeldung)
  如果搬到别的城市的话要先在原城市办迁出(Abmeldung),之后再拿迁出证明去新城市办迁入!


○ 转学
○ 转系
○ 护照遗失
○ 学业结束

迁入(Anmeldung)

办理迁入时要带:

○ 住房证明:9平方公尺以上的证明,由房东签署。

○ 保险证明:到德国最好在一周内就办理好医疗保险(Krankenversicherung),一周之后再去办会被刁难!

○ 语言班、大学入学许可、大学学生证。

○ 照片:到德国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一寸和二寸的照片,在德国到处都要照片!而德国拍大头照非常贵!

不管你上面的东西有没有办法在一周内凑齐,都要先去外事局打个招呼!没有的东西可以再补,但是记住一这不要惹恼了外事局。

保险:

在德国的外国学生有保险的「义务」。在没有正式注册为大学生之前,不能保学生险,但是语言班或大学都会建议你在那保比较不险。

目前学生保险一个月约85马克。非正式学生的要150上下。

三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保,没有义务。

转学:

在德国只要你拿到另外一所学校的入学许可,就可以转过去。要通知! 转系:

在德国念第3学期之前可以转学,但只限一次。之后要转学就必须证明要转的系和原科系为相关科系,且学分可以承认。要通知!

学业证明:

德国有些城市在你入大学正式注册(大学语言班不算)满三年之后,再延签时要提出学业证明(Leistungsbescheinigung),学业证明由系上开具。不过很多人来德国拖了2年才考过语言考,然后再「满」三年,所以要在你来德国的4、5或6年之后才要提出证明,没关系,目前还没有看过几个人真的是这样回去的,很多人打了n年黑工都还在……


打工、实习:

德国怕你来德国不念书,就只是要打工、打工、打工,所以规定你在注册为学生之后(大学语言班也算……)才可以在假期打工。目前是规定寒暑假中(或是只有3个月)可以不用工作许可(Arbeitserlaubnis)打工。如果在学期中要打工,依城市不同(劳工法虽然是联邦法令,可是各城市的劳工局的行政裁量权还是很大)每个星期最多可以打20个小时(有工作许可)。打合法的工时不要忘记去户政事务所要税卡(Steuerkarte)!你去拿过一次他就会自动每年寄给你!

结束学业:(要通知!)

恭喜!如果在德国结束学业(不管有没有毕业),在拿到学位或是修学的三个月内要离开德国,有下列数种情形可以再留下来: ○ 有德国国藉或居留权、或配偶有德国藉或居留权

○ 修博士:如果你在德国很快拿到硕士,而且你在德国的时间加上念博士的时间总共不超过10年,那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你念完硕士已经花了8、9、或13年的话,必须在延签的时候证明:


  --你没有博士回中国找工作很麻烦,而且你有钱继续读,并且学校能够证明你有心读博士。

○ 实习:在拿到学位之后可以申请实习(Vertiefungspraktikum),在念书的时候就要注意留心实习或工作的机会。

○ 配偶及小孩可以来德国依亲。

依照德国外国人法(AuslG)第29条(Aufenthaltsbewilligung für Familienangehoerige)外国人的配偶依德国基本法第6条的精神,可以在下列的 条件下接来:

  --你有那个钱供养家属;
  --你住的地方足够!

这些被接来的人要延签的时候除了上述条件之外,还必须有夫妻之名存在。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一定不能作假 加拿大签
·女士不懂英文吃了亏 打
·赴美征途添障碍 教你“
·加拿大垫高移民留学门槛
·澳大利亚6种学生签证之
·新西兰留学签证介绍
·留学加拿大28天拿签证
·日本商讨放宽签证限制
·自2004年3月起 爱尔兰签
·加拿大的工作签证
热门点击
·意大利11月在沪设立签证
·赴美签证新规定:自取邮
·新西兰学生签证相关规定
·美国留学签证率同比增长
·澳大利亚移民局公布最新
·美领事馆统计:美国留学
·美国:转学宝典
·学生签证签发增长25% 留
·加拿大签证面试中最常见
·美英使馆签证官专访: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