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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出处:海外报 发布时间:2005-10-12 |
简述:加拿大商业移民计划旨在通过吸引拥有投资能力及商业经验人士来促进加拿大经济的发展。同时,加拿大政府亦希望通过商业移民计划引进对本地市场熟悉外国商业人才,以改善加拿大对外经济状况。富有商业或管理经验,有能力在加拿大投资或建立生意之人士可以通过商业移民方式申请移民加拿大。
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计划允许投资者简单地通过投资加拿大基金而获得移民签证。1999 年 4 月实施之投资移民新例要求移民申请人必须具备 80 万加元(约 480 万人民币)之个人资产并投资 40 万加元(约 240 万人民币)于由加拿大各省政府监管之基金,为期5年。
企业家移民
为满足企业移民家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曾经积极管理过一个成功企业或其一部分;
2. 拥有足够财产以在加拿大创办或购买企业;
3. 在移民加拿大后 2 年内创办或购买企业,并积极参与该企业之管理;
4. 上述生意必须雇佣至少一个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该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非申请人直接之家庭成员。
虽然《移民法》中对企业移民申请人无硬性净资产规定,但据我们的经验,申请人一般应至少拥有 CAD 200,000 的净资产才可能获得较高的成功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移民签证为有条件签证,这意味着企业移民必须在入境加拿大后的2年内在加创办企业并满足一定要求,其永久居民的身份才可能最终确定。
自雇移民
一个自雇移民是“希望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个企业,该企业将为该移民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并为加拿大之经济或文化或艺术带来显著贡献”之移民。同时,上述“企业”必须能产生足够收益以维持自雇移民申请人及其家人在加拿大之生活。 农牧场主、艺术家、运动员、演员、顾问以及经营小生意者均适于自雇移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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