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西南政法大学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西南政法大学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问答》或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西南政法大学)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图文传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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