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