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3.1产品标准:
3.1.1乙方生产过程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 (见符件1) 要求。
3.1.2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 验收标准。
3.2产品质量:
3.2.1所有定牌产品都须获得认证。
3.2.2 安全认证由 方完成,认证费由 方承担。
3.2..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3.2.4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3.2..5甲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预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