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一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 剧本的采纳
乙方的文学剧本创作完成后,甲方是否采用该文学剧本拍摄电影,乙方无权干涉,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十三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影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影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