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离职前乙方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该劳务人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可以从未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中扣罚,不足部分从甲方准备支付给乙方的其它管理费上扣除)。
五、费用及结算
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基本工资(根据个人能力和服务年限不等,最低不低于
元)、福利补贴(每人每月 元)和加班工资;
--乙方的代理费用: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个月时按该实际天数核算)主要用于劳务人员的招聘解聘、住宿管理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税率费用:乙方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所涉及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费(
%*
%)、教育附加费(
%*
%),合计
%。双方约定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