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 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 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 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 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 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 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