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2013年5月,中原油田钻井作业一次死亡3人;6月,洛阳**345吨吸附剂失活,经济损失巨大;7月,安庆**一名接缆人员溺水窒息死亡;8月,南化石灰员工灼烫死亡一人……这些惨剧,无一不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行业的我们,如果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企业和员工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安全和良好的秩序,是我们**企业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服务,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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