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有关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含全国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如下表:
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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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时间与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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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
10月26日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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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
10月26日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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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考试
复试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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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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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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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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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包括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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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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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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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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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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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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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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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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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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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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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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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联考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所有全国联考科目,以及教育硕士的专业基础课实行闭卷考试。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我校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办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