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 媒介状况的分析——对 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