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供乙方核对、复印件供乙方存档):
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使用他人图片或肖像名称的,须有权利人许可使用的证明。
甲方若违反以上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广告证明文件,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按广告订单内容所列刊登媒体发布的广告,从内容和形式上均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以及注册登记和许可证制度等。甲方保证对其委托全部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3.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逾期不付,乙方则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四收取甲方的违约金(按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