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专职的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队伍。社区建立健全以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社区民警为主力,驻社区各单位,居民代表及各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的社区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防控网络,负责开展社区内的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社区警备室, 配备了专职社区警员;健全治保会、调委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发挥兼职人员的作用。社区结合社区建设的基本功能,充分发挥和调动社区楼栋长等各类服务队伍参与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组织的积极性,在开展利民,便民服务的同时,共同维护好社区治安。是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守望,门户联防活动,充分激发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参与与维护社区稳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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