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代办业务,方便客户,扩大储源
人都说,老百姓是最承受不住别人的好的,若有人对他好或为他办实事,他会“投之以李,报之以桃”。由于南社地区自被县政府规划为煤化工业园区后,目前已有48家煤化企业入住,企业工人达到了13000余人,我们了解到企业为职工领发工资极为不便,因此经班子研究后计划拓展代办业务,为企业代发工人工资,这样即可以增加信用社收入,又可以吸收部分存款资金,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和社主任多次与高义焦化有限公司、晋源焦化有限公司、重庆焦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协商,终于达成协议,在我社开办代发工人工资业务,这样即方便了群众又为我社增加了储源,同时我们尝试了中间业务,增加了手续费收入,起到了一举三得的作用。至现在,已累计办理代发工资业务10650笔,金额568万元。尽管我们还没有获得大的收益,但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代办业务在我社会有广泛的发展前景,也会给我社带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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