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办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办核准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中澳、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与普通高中班不得互转。
6.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要到其他地市就读高中,须参加当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及注册电子学籍。
7.厦门市中招报名信息(含中考成绩)及相关纸质材料仅用于厦门市中招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形的,可向招生部门申请中考成绩证明手续:(1)外地学籍考生办理初中毕业手续;(2)外地户籍考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须书面保证高中三年不得以任何形式到厦门市普通高中就读);(3)考生出国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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