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试点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我院将在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对我省所有参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公示。为确保我院及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确认考生报名信息,试点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我省考生名单及学校联系方式函报我院;考核完毕,试点高校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传我省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时,按相同格式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院(其中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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