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深圳电视台的《第一现场》里,我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在龙岗区的一条路上,一辆泥头车将一名小学生活活碾死在车轮下,并拖出去50多米远。路上血迹斑斑,场面真是惨不忍睹。我真希望能把肇事司机告上法院,让他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可是事故发生后,司机逃逸了。这个司机太没有良知了,太不珍爱他人的生命了。那可是一个孩子阳光般的生命呀!如果车轮底下的是他自己的孩子,他会怎么想,他的心会不会很疼?
我在放学的路上经常会看到一些行人翻过栏杆,横穿马路;有的行人不走天桥,独自穿过马路;有的同学在马路上嬉戏打闹;更危险的是,有的同学竟然在马路上踢球。这些情形真是让人惊心动魄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真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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