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社发行的社刊及文学社所发行的校刊(甲方)。
2、天文社观测活动、动漫社cosplay活动、校园电影拍摄及街头涂鸦活动。(甲方)
3、社团联盟官方网站校园e站(以下简称校园e站)的运作(甲方),独家网络广告服务,各学校贴吧、网站的广告服务(乙方)。
4、其他社团举办活动时的冠名权。
三、甲方承诺:甲方将在校(社)刊广告、活动冠名、活动宣传、网络广告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回报。
四、具体措施如下:
1、冠名权:赞助商获所有联盟成员社团组织活动的冠名权。如:天文社举办金秋览月活动,冠名为“×××嫦娥飞天,金秋览月”活动。
2、领导权:
1)赞助商为主要协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