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二)
二手房买卖合同人
二手房卖方(甲方):
二手房买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