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样本(二)
甲方:武城县委宣传部
乙方:德州市金创意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09年9月12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立柱南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京福高速公路德州段,减河北岸立柱广告牌南侧一面。
二、广告位尺寸:18米×6米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广告位租用期限为壹年,即2009年9月12日到2009年9月11日租赁费40000元,计肆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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