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务,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基础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订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29.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