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姓名:张..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现将我位于焦作市....路南段111号的房产一套进行处理,特委托张..为我的房产处理全权代理人,现授权代理人张文涛代理我处理以下事项,代理期限自2013年 5月 6 日至 2014年 9 月 10 日。
一、代理人张..全权办理出租、出售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确定租金及期限。
二、代理人张..负责管理上述房产,代为缴纳此处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一切费用。
三、代理人张..全权负责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代理人张..负责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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