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认真组织两次检查。
即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严格检查,把治安综治工作检查结果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一起,与责任人的补贴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近年来,每年与综治工作挂钩的目标奖金均保持在300元以上。 四是真正落实“一票否决”权。
二、坚持三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挂片包村负责治安综治工作制度。
全镇治安综治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分挂14个村(居)委会,70名镇村干部包226组,综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镇、村(单位)、组三级都有人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体系。有效促进了治安综治工作责任的落实,实现了基层治安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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