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死难者的冤魂得以安息!愿伟大的中国梦早日实现!愿我们每个同学都能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
【国家公祭日升旗仪式讲话稿(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了解国家公祭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2014年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公祭的意义在于,唤醒人们历史记忆,避免忘却与麻木,以史为鉴、维护世界和平、正义与良知。
同学们,我们是中国人,我们世代都无法忘记那一天,1937年12月13日,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屈辱的一天,这是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无比心痛的日子,这一天,日本人在我们南京犯下了滔天的罪行,这就是南京大屠杀!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余人,解往汉中门外,先用机枪扫射,后又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军押往海军鱼雷营,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惨遭杀害。 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扫射,后来抛尸江中,只有几个人幸免于难。 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厂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机枪扫射,一部分用木柴活活烧死。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用铁丝捆绑,赶到下关,先用机枪扫射,后用刺刀乱刺,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尸骨投入长江。更令人发指的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他们一个杀了106人一个杀了105名中国人后,比赛还在继续进行。更令人气愤的是,日本战败后,在远东军事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日本战犯们,面对自己犯下的滔滔罪行和法官的审问,竟都承认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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