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监管创新,强化责任落实,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发展。
1、创新监管模式,完善考核体系。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我局构建了党政领导分片联系,分管(协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主抓落实,驻矿盯守工作组24小时盯矿督办的监管格局。同时,我局将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指定完成的行业建设任务指标层层予以分解,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
2、创新监管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我局17个驻矿盯守工作组坚持24小时驻矿盯守的同时,全权负责所驻守企业安全现状的分析,报主管业务股室综合,由业务股将企业划分为“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重点监管”三大类,属日常监管的,每月巡查检查1批次以上;属专项监管的,每月指导检查2批次以上;属重点监管的,每月跟踪监管3批次以上,推动了安全监管工作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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