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开始时向甲方提供工作计划,并接受甲方监管,使顾问工作时间和运作落到实处。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为期三年,由2010年6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委任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任何一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双方同意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数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万元整),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先支付顾问费25%即人民币 元正(大写 万元整);合同签订三个月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25%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定合同半年后七日内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正(大写 万元整);于签订合同九个月后七日内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正(大写 万元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