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摆案件。为完善和规范稽查执法,我局对调查终结的税务案件实行宗卷XXX制度,成立了由稽查局正副局长、各股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税务案件内审小组。小组的职责就是在案卷归档前,对每一宗税务案件从选案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传递、引用法律依据、处理意见、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按照《XXXXXXX》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逐条核对。这样的“查摆式教育”形式新颖、务实生动,富有成效。
二是“稽查程序化”。为提高稽查效率,办公室搜集了47项稽查程序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分类,逐条罗列,编撰出内容丰富的稽查程序表,供稽查人员工作参考。
三是实施“阳光稽查”工程,查后督促、帮助企业调帐,提高稽查人员的财务知识水平。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很多偷税问题都是通过会计帐薄反映出来的,在查补税款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相关会计帐薄的调整问题,如果稽查后只是补税罚款,而不对纳税人的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必将使错误延续下去,直接影响纳税人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并影响以后年度的税收,甚至产生明补暗退的现象,故税务稽查后的帐务调整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上半年,我局除向有关分局发送《XXXX》外,还对部分企业下发《XXXXX》,提出帐务调整方法及详细会计分录,督促、帮助企业及时调帐,并将调帐结果存卷备查。在这过程中,稽查人员查阅有关资料,与企业财会人员探讨财务制度,商定会计分录,从中也加强了学习。
小编精心推荐
税务工作总结 | 税务年度工作总结 | 税务年终工作总结 | 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