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省市县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1、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
城市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低保政策,坚持“因人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提标扩面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从20xx年元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每人每月由70元增加到95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2618户5100人扩大到3845户、7100人。扩面后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同时,因物价上涨因素,从7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发15元生活补贴,(7—12月份临时生活补贴63.9万元)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96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工作。全县原有农村低保对象12442户、19268人。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今年新增农村低保1000人,达到20338人,增加后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40元。按照这一目标,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抽调人员深入各乡镇督查指导扩面提标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村入户调查、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等程序进行,保证了提标扩面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在做好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调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原有的农村低保户进行了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及亡故人员清退出455户682人,使符合条件的又纳入463户682人,通过检查,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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