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以权力公开运行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与行署分管领导、各科室、党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相互约束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完善制度,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地区“十二项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具体的干部人事、财务审批、项目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五重一大”工作制度,加强权利监督,建立了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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