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单科成绩合格,其成绩在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3.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4.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5.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
6.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咨询电话:0791-86765571(徐老师)
附件:江西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