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底价元/㎡)开盘前结合市场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销售房屋均价,乙方及时分解表作为合同附件,由乙方制定对外销售报价.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销售,乙方单方面决定低于底价的销售由乙方从代理费用中补足.经甲方同意低于底价的销售,不影响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
第五条 销售完成标准和费用支付
1、当月销售额:凡在当月内付足合同房款的、按揭客户首付款≧总房款的40%、一次性付款客户全款到位、分期付款客户首付款≧总房款的60%、并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即为乙方的销售结束,甲方按收款总额给乙方来进行代理费用结算。
2、每个月销售开始五天内(遇节假日顺延),甲方必须结算支付上一个月的代理费用给乙方,计算依据按实际收取房款计算。
3、其他:
(1)合同期内,如因乙方或客户单方面原因发生客户退房,则由乙方负责该房屋再售工作,如再售房屋总房价低于原房价款,由乙方补足差额部分,不得再提取代理费。如再售的房屋总价款高于原房价款,则将高于原房屋总价款部分计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