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费用以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净价(即乙方支付制作公司成本价),甲方在此基础上加付15%的督导管理费即为乙方收费总额。
3.开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五、使用权
1.由乙方为甲方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服务费支付费用,乙方将赋予甲方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使用其创作概念。
2.由乙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插图画家、模特儿、演讲者、歌手,甲方可事前就估计费用及确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限制该使用权。
3.由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模特儿、形象代言人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相关法律的遵循及维护亦由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