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客户方应提供能够搭建物品的场地以及设备运行时的电源。承办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承办方自行负责。
十 违约责任:(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赔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30%;
(二)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5%的费用;
(三)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客户方除付清费用外,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违约金;
(四)客户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应加补超出时间的费用;
(五)客户方应协助承办方担负起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六)如承办方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未能将摄像和摄影的资料交给客户方,承办方须赔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20%作为赔偿。
十一 如活动中需要临时增加项目或物品时,承办方可以根据当时情况拒绝执行。如果承办方同意执行,双方事先协商好价格,并列出清单双方确认签字,所产生的费用客户方应在活动结束当日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