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5日,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
2、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费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文理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工 |
30 |
9000 |
三 |
高中 |
保险 |
文理 |
30 |
8000 |
三 |
高中 |
|
合计 |
150 |
|
|
|
3、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4月6日。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校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3)学院审核:时间2016年4月10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加分资格 |
分数 |
备注 |
优秀三好学生 |
+20分 |
|
获得省级获奖证书 |
+20分 |
|
党员 |
+20分 |
|
获得市级获奖证书 |
+15分 |
|
获得校级获奖证书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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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
+10分 |
|
特长生(音乐、美术、体育) |
+5分 |
|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2016年4月10日公布录取结果,并于4月12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九、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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