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目录

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及答案解析

【 liuxue86.com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

  2014年3月,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

  (1)厂长李某将朋友的女儿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张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该厂档案科销毁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准备按规定程序将这些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3)任命王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无任何工作经历。

  (4)企业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对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余额转到新账簿上,并指使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予以销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

  66张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事项中,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是(  )。

  A.张某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从事会计工作

  B.张某担任出纳。兼管稽核工作

  C.张某是厂长李某的朋友的女儿。在该厂担任出纳

  D.张某担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张某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出纳违反了该规定。《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张某担任出纳的同时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违反了该规定。

  67该厂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销毁会计档案时。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B.销毁会计档案时,应报会计主管批准

  C.会计档案中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D.会计档案中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可销毁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68任命王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王某(  )。

  A.还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B.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C.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D.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经历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69关于企业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销毁行为是为了企业的利益,故不构成犯罪

  B.会计的资料已审核。且确认无误。故销毁和保留都无所谓

  C.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D.违反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属于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之一。因此,企业销毁会计资料违反了《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70情节严重,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罪,处罚为(  )。

  A.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对企业负责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对企业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D.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考试频道推荐: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

  201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查询

  会计从业考试题库 |  模拟试题考试真题 |各地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入口>>


会计从业题库 会计考试备考辅导 会计考试经验 会计考试真题 会计考试答案

会计从业题库 会计考试备考辅导 会计考试经验 会计考试真题 会计考试答案

  想了解更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网的资讯,请访问: 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86.com/a/2799541.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