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sw.zunyi.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rs.gov.cn/web /10449/index.html)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3119279(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8981609 (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并视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附件:遵义市市直医疗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