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各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各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岗位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10月8日9:00—16:30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笔试时间:10月22日。
笔试内容:
1、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主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客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五、面试
1、笔试合格分划定
①综合管理类(A类)的笔试合格分:以实际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②综合管理类(B类)的笔试合格分:以实际参加综合管理类(B类)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人员为笔试总成绩÷2×30%+量化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大学生“村官”的量化考核办法由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时间:11月12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量化考核分+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