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须A4纸;
2. 2012年前入学且从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取得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未满的申请人可按“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人员均按“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可不受大专毕业限制。
4.申领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认定过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认定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在杭州教育网进行告知或公示(网址www.hzedu.gov.cn),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5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2月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内容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缺项将作体检不合格处理。
咨询电话:袁老师(82899605), 孔老师(82652102)
温馨提示:
1.为了避免申请表填写错误而重复制作,网上申报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填写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一致等。
2.因区办事中心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萧山区所属各镇(街道)申请人在初审与受理阶段尽量按下面提示分区域分时间前往办理,其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可选择2天中的任意一天:
初审阶段---
10月18日: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
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高职中
10月19日:蜀山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衙前
镇;益农镇;靖江街道;南阳街道;党湾镇;高职中
受理阶段---
10月31日: 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
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高职中
11月1日:蜀山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衙前
镇;益农镇;靖江街道;南阳街道;党湾镇;高职中
3.请尽量选择公交车前往,直达萧山区政府办事中心(至区政府办事中心站下)的公交车有:232路;651路;701路/702路;730路。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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