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规划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01013(市规划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5629、89801529(市规划局办公室)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盐城市规划局直属市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规划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