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人135元。
四、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各市于12月8日前报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点登记表》(附件1)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登记表》(附件2)。
(二)各市于12月23日前报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附件3)。
以上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联系人:周晶、季强;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235907、83235921。
五、其他事项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对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不再打印纸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由考生自行通过www.ntce.cn网站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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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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