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坚持局党委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分工包保镇街、学校、幼儿园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科室要有包保的镇街、学校,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有包保的班级,教师要有包保的学生,建立起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立体网状联保体系。
6、健全安全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加强与教育局各科室的职能对接,进一步理顺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关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相应组织,做到专人抓,专人管。人员调整的单位要及时重新明确责任,使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7、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坚持科学指导,使安全工作贯穿全年、贯彻始终。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研究问题,指导工作,促进落实。年初,教育局将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部署会,总结经验,相互交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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