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一)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检集中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座)
(三)体检标准: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一)考察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察内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录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用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及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http://www.stcp.gov.cn/)公开发布。
十一、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 0754-88616567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督电话 0754-8864237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附件:
1、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 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