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专任教师(岗位01-06)、行政管理(岗位09)、专职辅导员(岗位10-15)考试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从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教学辅助人员(岗位07-08)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从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通过实践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为70分。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
六、考核和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