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供参考,以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令提示为准)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3月27日至3月31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7)上传照片。上传与办证(现场确认时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责任自负。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带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二楼231号(综合窗口)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学历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4月14日早晨7:0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重新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后果自负)
4、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
5、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5月1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6、领证
5月8至19日,通过认定的人员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二楼231号(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地点和电话如下:
4月11-13日咨询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二楼231号(综合窗口)85280326
其余时间咨询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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