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卫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gdjy.hrss.gov.cn /)和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jywj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揭阳市卫计局报揭阳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揭阳市卫计局人事科 0663-8256354
招聘监督电话:派驻揭阳市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663-8256231
1、《2017年揭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揭阳市市直部分卫生事业单位简介》。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