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1、考试方式: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面向往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分为答辩和说课两个环节。
(1)答辩和说课:答辩时量为3分钟,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量为8分钟,说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面试成绩=答辩成绩×20%+说课成绩×80%
答辩、说课、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荷塘小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综合总成绩第三位小数点后较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