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完善。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辅的思想,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并重建洞箫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设立我乡非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做好洞箫项目管理和传承人培训工作,以举办“第四届洞箫文化艺术节”为重点,加强洞箫品牌建设,提高发展能力,着力打造我乡朝鲜族传统文化特色名片。
(二)实现村寨景一体化,提高传统文化知名度。做好以朝鲜族洞箫及地区农耕文化为主题的,朝鲜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民间传统文化为突破口,使之成为展示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窗口”。
(三)协助做好市洞箫协会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资料归档、新会员的招收和会员的培训工作,挖掘培养一批年轻的洞箫文艺人才,逐步实现洞箫文化群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