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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四考试复习重点及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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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份的司法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了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2017司法考试卷四考试复习重点及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通读教材

  三大本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基础工具,该套教材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针对性强。通读教材的目的是了解大体框架,而不是对教材做详尽的记忆。

  对于复习顺序,对初学者来讲,最好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如应当先复习实体法,后复习程序法;先复习国内法,再复习国际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复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司法考试的14门科目是一个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按照一定顺序通读一遍,以便有个整体把握。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灵活安排复习顺序。如可以按重点科目顺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顺序,还可以按弱项科目为序等等。

  在阅读教材时,应有自我命题意识,迎合命题者的设计思路,有时还会不谋而合。同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案例,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司法考试试卷上。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保过班,老师们结合典型的历年真题和案例讲解理论知识,使我学得更透,记得更牢,不知不觉便适应了命题者的思路,效果相当给力!大家不妨联系一下试试看,听说现在加q还有课程送噢!

  二、熟读重点法条

  法条就是司法考试的必修内容。历年的考题中,有80%以上是直接出自法条的,所以法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我们不妨把所有法条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是必须熟记的重点法条,数量在15%左右;第二类是次重点法条,数量在20%左右,考查的几率也很大,应充分记忆;其中特别是提高了刑法和三大程序法案的考查比重,真所谓“得民法者得天下,得刑法者称诸侯”。 其中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宪法、公司法、担保法、仲裁法这十大法条占司法考试分值比重的80%。并且,除宪法以外,其余九大法条均可能出现在案例分析试卷上,其身价非同一般。第三类是应景法条,考分极少,时间来得及,可稍微浏览一下或者就大胆放弃。感觉的法条串讲课程对于法条的学习还是很有帮助的。

  三、案例分析六步走:

  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 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 详细分析案情。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 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 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 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四、案例分析:福尔果案

  (一)案例福尔果是一个具有巴伐利亚国籍的非婚生子。从五岁开始随母生活在法国,在法国设有巴伐利亚法所认为的事实上的住所,但至死未取得法国法意义上的住所。68岁时,福尔果在法国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其母亲,妻子先于他死亡,且无子女,但留有动产在法国。福尔果母亲在巴伐利亚的旁系亲属得知后,要求根据巴伐利亚法律享有继承权,向法国法院提起诉讼,法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按照法国的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原始住所地法,因此,本案应适用巴伐利亚法,其旁系亲属可以继承福尔果留在法国的遗产。但是,巴伐利亚的冲突法则规定:无遗嘱的动产继承,应适用死者死亡时住所地法(且不分事实住所和法律住所)。于是法国法院便认为福尔果的住所已在法国,故应适用法国法。

  (二)问题:1.分析本案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2.该案如何判决?

  (三)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福尔果案是国际私法中关于反致的著名案例,自此以后反致制度即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引起法学界的重视。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反致问题的产生基于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它的冲突规范指向某个外国法,既包括该国的实体法,又包括该国冲突法。其次,相关国家的冲突法规则彼此存在冲突,即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各国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或对连结点的解释不同。再次,致送关系没有中断。本案中,法国法院运用法国冲突规范,法国冲突规范指向巴伐利亚法(原始住所地法)包括其实体法和冲突法;巴伐利亚的冲突规范反过来又指向法国法(事实住所地法)法国法院接受了这种反致,适用了法国实体法作准据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法国法院之所以接受这种反致,一方面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作出对法国有利的判决;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国法院熟悉本国法,适用起来更加方便。

  (四)参考答案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反致”制度。法国法院处理本案时,根据法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巴伐利亚法;但根据巴伐利亚冲突规范,应适用法国法,法国法院最后选择适用了法国的实体法来处理本案。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就是反致。2.法国法院接受了反致,适用了法国实体法判决福尔果旁系亲属对其遗产无继承权,其遗产作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收归法国国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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