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8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或《2018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5A级青年志愿者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其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市招办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④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少数民族考生由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19.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0.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者,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1.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2018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由南京市招办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办(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22.如何参加各种特殊类型招生?
答:我省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残疾单招、少年班、港澳台院校招生等类型。报考流程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高考报名: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4日参加高考报名。
2.了解报考信息:考生需到拟报考院校网站(或向院校招办)了解报考要求、测试安排和具体办法等。
3.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院校报名。参加部分院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类型招生的考生还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参加测试:考生按照我省或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各类型招生政策详见教育部及我省2018年有关文件。
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除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还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1 | 2017年11月1-4日 |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
2 | 2017年11月15-19日 |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
3 | 2017年12月1日 |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7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
4 | 2017年12月2日 |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
5 | 2017年12月2日 |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
6 | 2017年12月3日 |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
7 | 2017年12月4-7日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
8 | 2017年12月5日起 |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
9 | 2017年12月9日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
10 | 2017年12月11日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
11 | 2018年1月20日前 |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
12 | 2018年3月底前 |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省统考”有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三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类、音乐类、艺术史论等理论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表演类、其他专业类别等,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2018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简称“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应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所有对江苏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都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8.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答: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精神,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9.2018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七个考点,分别承办有关市考生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连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考点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10.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1.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2.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省属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设点组织校考,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4.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答:2018年1月20日,考生可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至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15.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8年4月上旬,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日后,我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6月中旬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校考合格信息。
16.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7.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18.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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