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存放。
7.档案现存放在街道办事处,能否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只要申请存档者系自费出国留学,其存放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8.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9.如果签证(香港、澳门地区签注)尚未办理下来,能否先办理存档手续?
可以办理。
10.能否办理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能否为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
可以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但不能为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能接转留学回国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
11.留学期间党费如何缴纳?
在境外和港、澳地区学习期间,中共党员暂时不交纳党费,待学成回国或从港、澳地区完成学业回内地工作后,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再补交党费。
12.档案和户口是否能同时存放在“中心”?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13.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14.留学生档案室能否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档案室目前还不能为留学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15.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16.留学生档案室能否为高中未毕业或未在国内上高中的留学回国人员建立档案?
可以帮助建立档案,但必须提供在国外高中学习期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如在国内上过高中但未毕业的,需提供国内就读学校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学习阶段成绩单的原件。
17.留学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留学存档人员未完成学业,不能办理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工作派遣手续者,如出国前系本(专)科毕业生,并有国内毕业院校发放的派遣证,其人事档案可转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没有派遣证的,可与原毕业院校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派遣证事宜,不能补办者,其人事档案只能转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18.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是否还能将档案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19.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如存档人员已经办理工作派遣手续,但其工作单位不能接收其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